实务论坛
  • 美国专利申请官费上涨通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发布了新一轮的专利收费标准,并将于2025年1月19日正式生效。此次调整涉及专利申请、维护、复审等多项费用。

    本文将详细分析调整的背景、具体变化以及对专利申请人的影响,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应对这些变化。

  • 中国专利申请答复一种典型的做法——拼命论证不容易想到

    对于中国发明专利的审查意见中的常见评述“A特征是容易想到的”,有些申请人会下意识地论证“A特征是不容易想到的”。乍一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真的需要申请人大费周章地证明吗?

  • 最终驳回后再考虑试行计划2.0(AFCP 2.0)将被终止

    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最近宣布,将终止AFCP 2.0(After Final Consideration Pilot 2.0,即最终驳回后再考虑试行计划2.0)。为了方便可能正在准备使用AFCP的申请人,USPTO 将AFCP的到期时间短暂延长至 2024 年12月14日。也就是说,2024年12月14日是在提交FOA(Final Office Action)答复中可以利用AFCP的最后一天。即2024年12月14日之前(包括这天)还可以针对FOA(最终驳回)递交 AFCP 请求,USPTO会正常处理,但过了此后AFCP将不再适用。

  • 美国专利不公开请求简述

    选择不公开专利申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挑战,并涉及关键的法律和战略考量。本文将详细分析不公开专利申请的优缺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以供读者参考。

  • 澳大利亚专利局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上调官费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一般每4年会针对官费进行一次调整,根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4-2025年成本声明》(CRIS)草案,澳大利亚新官费标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发明、外观设计和商标的官费将有一定程度的调整。此次费用变化旨在简化费用结构,平衡工作量与成本,鼓励申请人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战略评估,并简化专利申请的流程。

  • 一文读懂——欧洲发明专利申请逾期情况及补救措施

    在欧洲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时刻关注各类官方期限。这些期限包括但不限于缴纳年费、答复审查意见、提交申请文件的期限等。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行动,专利申请可能会被视为撤回或失效,从而失去获得专利权的可能。因此,了解和掌握如何应对各种逾期情况、如何恢复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欧洲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几种逾期情况以及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提供实用建议,以确保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持续有效性。

  • USPTO专利客体适格性指南更新(下) — AI相关专利的客体适格性

    2024年7月1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专利适格性(客体问题)指南的更新(以下简称“2024指南” ),以应对包括人工智能(AI)在内的关键和新兴技术中的创新。这是继2019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Alice/Mayo测试的指导意见,旨在为处理软件相关专利的申请提供更一致的审查标准后,又一针对性的指导指南。在上文中,我们与大家回顾了Alice/Mayo两步测试法,在本文中,我们将进一步与大家分享2024年指南中与AI相关的内容。

  • USPTO专利客体适格性指南更新(上)

    在上篇中,我们将与大家回顾Mayo/Alice两步测试法,在下篇中,我们将进一步跟大家介绍USPTO关于AI专利客体适应性指南的更新。在USPTO的体系中,Mayo/Alice两步测试法是唯一应该用来评估正在审查的权利要求适格性问题的测试。

  • 2024年印度专利法改革的相关内容

    《2024年印度专利法改革的相关内容》2024年3月15日,印度中央政府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2024印度专利(修订)规则》(Patents(Amendment) Rules, 2024),该(修订)规则于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次修订规则解决了印度专利申请人主要关注的一些问题,包括专利使用情况声明表格(Form 27)的提交、同族专利申请信息表格(Form 3)的提交、相关文件递交时限和审查期限的延长、延期和宽限期等。其主要目的是减轻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实务负担,鼓励更多的申请递交。但本次修订也调高了某些项目的官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相关审查和程序绝

  •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加速审查简介

    “产品未动,专利先行”,随着现在电商行业迅速发展,产品外观琳琅满目,市场销售策略瞬息万变,申请周期的长短对销售产品的独占权(垄断权)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对维权也能带来至关重要的效用。美国作为众多跨境电商攻城略地的重要战略目标,美国外观专利也就成为了重要的手段。所以,很多申请人对美国外观的申请周期希望是越快越好。

  • US申请中常见文件缩写、含义及注意事项汇总

    在申请美国专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递交各种官方要求的文件,并会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来的多种官方文书。很多申请人反馈,在收到代理所或官方寄来的文件时,常常感到困惑,不清楚这些文件的用途,也不确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行动作出反馈。为了解决申请人的疑问,我们特别整理了以下列表,详细列出了我们向USPTO递交的常见文件以及USPTO发出的官文。我们对这些文件的缩写、全称、含义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梳理,相信这份列表能够解答申请人的疑虑,帮助申请人更好地理解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项文件。1. 递交文件缩写/简称全称含义

  • 2024年4月1日起欧专局部分官费30%减免优惠新规

    关于欧专局(EPO)在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部分官费30%减免优惠新规,小编将从实施背景(Why)、新规内容(What)、和实施方式(How)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 美国专利申请被审查员驳回,该如何上诉?

    美国专利申请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中的上诉程序(以下简称“美国专利申请上诉”)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仔细准备并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来说,当美国专利申请在审查员主导的实审阶段遭到了驳回,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向USPTO的美国专利审查上诉委员会(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 PTAB)提出上诉。但是,专利上诉的详细程序是怎么样的?在什么情况下发起上诉更为合适?我们将在本文中为大家做一个分享。

  • WIPO发布《知识产权事实与数据2023》,全球有效专利数量增长了4.1%

    2024年1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知识产权事实与数据2023(IP Facts and Figures 2023)》,概述了全球2022年的知识产权活动,涵盖五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在这里,我们摘取并翻译了部分信息跟大家做一个分享,方便大家了解当前全球知识产权的形势。

  • 2024年4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将上调官费

    2024年4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将上调官费通常来说,欧洲专利局每两年会全面调整欧洲专利的相关官费。但欧洲专利官费自2023年4月1日上调之后,今年EPO再次下发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欧洲专利申请的官费将再次调整,实施新的官费标准。另外,如果申请人有相关欧洲维持费在缴纳期限内,也建议尽快完成缴纳。

  • 半年内在中国拿到发明专利权,有办法了吗?

    一些客户常常咨询我们:“产品快销售了,能不能半年内拿到中国专利权?”预审目前是国内专利申请最快的加速通道,也是目前能在半年内拿到专利权,案例最多、概率最大的方式。

  • 香港地区专利申请介绍(下)—— 原授权标准专利(Original Grant Standard Patent)

    香港地区专利申请介绍(下)—— 原授权标准专利本文由七星天整理。这项制度是于2019年12月19日推行的[1],其官方名称为原授权标准专利。申请人有权就专利注册处处长的最终驳回决定向原讼法庭提出上诉。

  • 申请海外专利,选择PCT 还是巴黎公约?用2个案例给你答案

    PCT途径并不是海外专利申请的唯一途径,很多情况巴黎公约途径其实比PCT途径更合适。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发明专利申请介绍(上)

    很多申请人对于“如何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这一问题不是很清楚。而针对此问题,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回答可以分为两部分:(1)即使申请人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在中国内地其他地方/地区申请专利,但此专利在中国香港不会自动获得保护;(2)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其独立的专利申请注册体系。

  • 美国专利申请中常见的逾期情况及应对

    在申请美国专利时,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逾期的情况:譬如由于决策的延迟或流程的失误,未及时进入美国;由于时间紧张未来得及准备英文翻译稿件;或者由于监控不当未及时缴纳年费等等。而面对各类逾期的情况,是否可以补救、如何补救以及涉及多少额外官费,是申请人很关心的话题。在本文中,我们将美国申请各种常见的逾期情况及补救方案跟大家做一下分享。

  •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简介

    德国于1891年6月1日颁布了实用新型法,是世界上较早建立实用新型制度的国家。在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后,德国的实用新型制度具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特色。与很多国家(例如中国)的实用新型不同,德国实用新型在注册后,可与相同发明的专利申请或者授权专利并存。因此对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人在德国可以同时拥有实用新型以及相应的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专利。而且,德国实用新型获得注册通常仅需两三个月的时间,所以对于想要布局欧洲或德国市场的申请人,德国实用新型是一种经济、快捷且有效的可选保护手段。

  • 2024年1月1日起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将上调官费&小实体人数限制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会定期调整加拿大专利的相关官费,本次新调整后的费用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此外,加拿大在官费方面有大小实体的划分,小实体官费一般为大实体官费的50%,而关于小实体人数方面的限制,本次也有了新规定。
    鉴于越来越多的企业有加拿大专利申请的需求,本文将加拿大官费调整前后的金额及大小实体人数限制方面的详细规定整理如下,以方便相关企业了解。

  • 注意!欧洲专利局有关期限的新规定:十天路邮规则即将取消

    自2023年11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EPO)将取消“10天路邮”规则(10-day rule) 。这意味着对于欧专局出具的官方通告,相应答复期限将基于通告上的日期来计算,而不再考虑10天推定送达时间。

  • PCT进入国家阶段时错过落地期限怎么办?

    对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PCT落地的期限为30个月。而有些国家或地区对于PCT落地期限给予了宽限期或者补救方案,即通过缴纳宽限费/恢复费或者提交材料等方式,可以对错过期限予以补救。本文将为大家分享几个常见国家和地区的情况。

  • 日本专利法规相关调整概述

    谈及日本专利申请,七星天先前和大家分享了《日本专利申请简介》(上篇&下篇)、《日本专利申请加速途径》和《日本实用新型简介》。今天小编和大家继续分享一些关于日本专利法规近两年的一些调整,有申请日本专利的小伙伴可以对应参考。日本专利法调整的目的在于:保护知识产权,应对企业活动随着数字化等技术进步而发生的变化;进一步完善专利制度;开发新程序(例如程序数字化)。

  • 中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的方法

    对于中国和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审查周期通常是2-3年。发明专利延迟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但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请求自实质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生效;外观设计延迟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同时提出。在中国提出延迟审查的请求,无需缴纳额外的官费。

  • 日本实用新型简介

    l 定义日本《实用新型法》规定,“实用新型”是利用自然法则做出的技术创作中的涉及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创作。l 申请途径申请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目前来讲,主要有三种途径,依次是PCT、巴黎公约,还有就是单一向日本专利局申请。日本实用新型权的有效期最长可自实用新型登记申请日起10年。

  • 浅谈美国的专利期限调整(PTA)

    七星天-高价值专利服务。申请人的专利获得授权后,往往会比较关注专利的保护期限。虽然专利期限的基本规定很简单,发明一般是20年,外观是15年,但是在具体计算专利有效期时,还是有很多细节要考虑进去的。

  • 常见国家和地区专利数据库查询(下)

    在上两篇文章中,我们已经跟大家分享了中国、WIPO、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专利数据查询的情况。在本文中,我们将英国、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利官方链接和查询下载方法为大家汇总分享。

  • 如何利用官方专利数据库查询专利信息?——常见国家和地区专利数据库简介(中) 欧洲、日本、韩国

    在前文中,我们跟大家分享了中国、WIPO和美国专利数据查询的情况,在本文中我们将欧洲、日本和韩国的专利官方链接和查询下载方法为大家汇总分享。

  • 收到Final Office Action(FOA)怎么办?如何把握答复节点?

    申请人递交美国专利后,往往要经历较长的审查过程。而在审查中,我们会收到各种各样的审查意见。在准备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期限监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尤其是收到Final Office Action(FOA)时,如何把握好答复的节点,及时与代理人沟通进度?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审查进程和费用。在本文中,我们将跟大家分享“FOA的期限及监控的重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关于USPTO实施电子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3年4月18日起,USPTO将不再以纸质形式发放专利授权证书,同时也不再将纸质证书邮寄给申请人所留的通信地址。

  • 有关欧洲单一专利的介绍

    单一专利的全称是:“具有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 with unitary effect”。从它的名称中我们可以看出,单一专利仍然是欧专局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授予的欧洲专利。但要取得所谓的单一效力,专利权人需要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的一个月内向欧专局提交单一效力请求(request for unitary effect)

  • 欧洲专利申请官费上涨通知

    通常来说,欧洲专利局(EPO)每两年会全面调整欧洲专利的相关官费。但欧洲专利自2022年4月1日全面上调之后,今年EPO再次下发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欧洲专利申请的官费将再次上涨,实施新的官费标准。本次官费上涨的幅度大概在5%

  • 美国单方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

    单方再审程序(简称EPR)是指:任何人可在专利可执行期间的任何时间,根据现有技术专利或印刷出版物,向专利局提出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单方面再审的请求。

  • 浅谈美国专利的无效途径

    所谓专利无效,是指对于已经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通过各国家地区规定的途径,认定其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地方,而取消该专利某些或全部权要的授权。专利无效是企业竞争中常用的手段。因而如何在美国完成专利无效,也是很多出海企业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们将对美国专利无效有关的情况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另外,由于实务中的应用差异,在专利无效的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中,本篇文章会侧重于行政途径。

  • 专利申请应该如何规避设计?

    专利规避设计,对于企业避免专利侵权纠纷以及建立长远完善的专利布局防护体系,无疑具有着重大意义。关于专利侵权可以参见文章专利侵权判定。

  • 美国专利申请官费下调通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下发通知,自2022年12月29日起,下调小实体和微小实体的官费。在此之前,大实体官费没有减免,小实体减免50%,微小实体减免75%;而该新费用标准实施后,大实体官费无减免,不过小实体减免60%,微小实体减免80%,且这一变化适用于所有区分申请实体大小的费用项目。

  • 优先权或者PCT底子不好,还有没有补救途径?

    企业在落地海外时,质量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但是,因为国内代理质量参差不齐、国内申请预算不够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落地海外的基础(PCT申请或者优先权申请)质量都不尽人意。若优先权或PCT质量不高,还能高质量地落地海外吗?答案是肯定的。

  •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不清楚112问题

    本文将围绕美国专利申请中的112问题展开,帮助读者初步了解中美两国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的区别以及美国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的撰写问题,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 拿国内专利申请直接递交海外专利申请?请慎重!

    专利具有地域性,每件专利的有效性和保护范围仅限于其授权的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的开始向海外扩张业务,为确保在海外销售产品或经营活动的主导权,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往往需要在业务进入海外之前就考虑到海外专利权的获取。此时可能很多申请人就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在国内已经进行专利申请了,'照葫芦画瓢'直接拿国内专利申请直接递交海外专利申请可以吗?”,下面本文将从四个角度阐述海外专利申请的特别之处,希望能够帮助有此疑问的读者找到答案。一、客体问题引发的修改的必要性专利权的

  • 中国和美国专利申请审查有何不同?——新创性审查

    企业在专利布局的过程中,对于同一个技术方案,有时会面临需要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此时企业难免会遇到这样情况:针对同一个技术方案分别进行了美国专利申请和中国专利申请,权利人仅仅在其中一个国家申请的专利获得了授权,而在另外一个国家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时并未取得授权。企业可能会疑惑,都是同一个技术,为何授权结果还不同呢?

  • 面向产品保护的核心专利应如何布局?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需要通过专利对产品中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进行保护,但所有的专利在申请时的策略或者方式都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是,考虑到企业的成本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应该有不同的申请策略。其中,企业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和物力到产品涉及的核心专利中,从而使得产品得到充分、全面的保护。那对于核心专利具体应该如何布局呢?

  • 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的常见问答

    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可以帮助商标在多个市场寻求保护,合理安排商标注册与管理的预算和时间,是能帮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商标国际化布局的工具。
    按照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阶段,即检索——申请——监视——管理,本文根据官方举办的商标研讨会对中国申请人常问的问题进行梳理,摘取了以下常见问答。

  • 美国专利续案——答复中容易忽略的一个关键问题

    关于美国专利续案的一些基础介绍,请参见其他相关文章。美国专利续案 处理越快越好吗?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自发文日起,NFOA和FOA的答复期限均为3个月,可延期3个月,最长延长期限不超过发文日起6个月。

  • Bypass与371,基于PCT递交美国专利申请的两种途径

    Bypass对说明书的修改更灵活,Bypass可选的加速审查的方式更多,371途径的官费更便宜。值得注意的,Bypass进入美国国家阶段不仅可以享受PCT申请的30个月考量期的优惠,还可以在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后摆脱PCT框架的约束,以新的美国申请的方式审查。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具体选用哪一种需要根据案子情况和客户需求来定。

  • 马德里体系的三类不规范通知

    之前在介绍马德里体系的常见通知和证明文件时,我们提到过如果国际申请不符合适用的形式要求,WIPO会发出不规范通知(Irregularity Notice)。
    本文总结了中国申请人常见的不规范情形,以及如何补正的详细指导。希望能帮助您了解在提交马德里申请时需要提前避免的问题;您也可以将本文作为收到不规范通知时的行动指南。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实施细则》的第二章第11条、第12条以及第13条,阐明了三类不规范情形。概述如下:
    Rule 11:除商品/服务之外的其他不规范
    Rule 12:商品/服务的分类不规范
    Rule 13:商品/服务的名称不规范

  • 美国专利-基于续案的定向打击

    续案制度 作为 美国专利 申请 制度中具有鲜明特色的部分,以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一直为美国市场中诸多企业提供有效、持续、广泛的专利保护。关于续案的一些基础介绍,其他的相关文章有详细介绍。本文我们在之前文章基础之上,来谈一谈基于 美国专利续案 的定向打击。

  • 美国专利申请需要多久?

    授权周期是专利申请中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申请人递交美国专利时,都会想要了解:递交美国专利申请后,多久可以授权?美国专利申请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很多申请人不理解,为什么在美国交个外观,也要将近2年才结案。一方面是因为美国外观申请是要进行实质审查,另一方面,因为现在排队的案子太多了。

  • 别人没有这样的产品,就能申请专利吗?

    别人没有的产品,就能申请专利吗?相信这个问题是很多企业客户一直在疑惑。申请专利意味着人力物力的成本投入,如果企业能够自行判断,或者代理所能够帮助企业合理判断,这无疑对企业的经济和专利都提供了帮助。

  • 美国专利申请需要多久?

    授权周期是专利申请中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申请人递交美国专利时,都会想要了解:递交美国专利申请后,多久可以授权?

    美国专利申请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由于植物专利很少有中国申请人申请,我们来重点看一下外观设计和发明的官方数据(该数据为上一季度的统计结果)

  • 马德里体系的常见通知和证明文件

    在国际商标新申请提交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会给申请人或代理人发送哪些类型的通知?此外,当一个企业想了解名下全部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的基本情况,可以向WIPO获得怎样的信息清单用以证明权利呢?

    本文将从系统梳理马德里体系的各类通知,以及证明文件的类型和作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常见国家专利年费规定及查询方法-下篇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定期向专利局缴纳年费维持费,以维持专利持续有效。
    各国专利年费的规定和缴费期限各有不同,需依当地专利局要求缴纳。
    部分国家或地区需要在专利授权后缴纳年费,部分国家或地区在审查过程中就需要缴纳维持费,部分国家或地区年费的金额还和权利要求的数量有关。

  • 常见国家专利年费规定及查询方法-上篇

    一项专利在获得授权之后,往往需要在专利有效期内向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持续有效。而有的国家/地区在申请阶段就会要求申请人缴纳年费维持费,以确保专利可以继续审查。那么,专利年费的缴纳有哪些规定呢,公众需要如何查询专利年费呢?小编已在“各国专利年费维持费概述(上篇、下篇)”中讲述了各国年费缴纳的基本情况,我们将继续分“上、下” 两篇,简述年费的规则,并重点讲述专利年费的查询方法。上篇中概述了“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几个常见国家的年费情况。一、中国年费规定:自专利授权的当年开始

  • 有关欧洲专利申请的口审程序的介绍

    在欧洲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当中,申请人和审查分部(Examining Division)之间的沟通通常主要是以书面陈述的方式来进行。在递交给欧洲专利局的书面答复中,大家可能会注意到欧洲专利律师通常会例行加上一个举行口审程序(Oral Proceedings)的辅助请求,也就是要求在欧洲专利局做出不利于申请人的决定(例如驳回申请)之前,给予申请人参加口审的机会。

  • 递交美国专利申请,错过优先权递交期限怎么办?

    大部分中国申请人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或者PCT途径递交美国专利申请,而无论是巴黎公约途径还是PCT途径,对于美国专利提交的时限都有严格要求。如果不小心错过了期限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吗?今天我们就跟大家分享一下,递交美国专利申请时,如果错过优先权期限应该如何补救。我们将结合不同的递交情况与大家一一分享。

  • 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简介

    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The Madrid System)是国际范围内获得商标保护的手段之一。在这种体系之下,申请人只需用一种语言提交一件国际申请,缴纳一组费用,即可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保护,无需在每个国家支付翻译费用或聘请代理人,具有省时省力省钱等优点。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马德里体系。

  •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常见的缩写及含义

    在申请美国专利的过程中,我们会接触到很多文件,这些文件是什么含义,申请人需要注意什么,是申请人经常会问到的问题。而这些文件的名称,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以缩写的形式出现,这无疑又给申请人增加了理解的难度。结合申请人的需求,我们在本文中,将美国专利申请中常见文件的缩写及含义,进行了梳理,希望为大家带来帮助。

  • 国知局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公告

    2022年7月1日,包含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专利申请将适用新的标准,新的标准为WIPO ST.26标准。WIPO ST.26标准中,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必须为XML格式。申请日期在2022年7月1日之前,序列表应以WIPO ST.25格式提交,即使序列表是在该日期之后提交的(例如修改或为进入PCT国家阶段进行的翻译)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6月14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第485号公告[1],详细内容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有关决议,自2022年7月1日起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专利申请,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适用“关于用XML

  • 浅谈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提前公布

    随着企业对海外专利布局的重视,申请人对于海外国家与专利有关的各项政策也更加关心。近期有申请人问到,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前公布吗?如果可以提前公布,会不会和中国专利制度类似,能够加快专利申请审查的速度?七星天之前概括性地跟大家介绍过“提前公布”的知识,在本次课程中,我们将详细跟大家分享一下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布的知识。正常的公布程序美国专利申请没有后提实审的概念,除了临时申请,其他专利实行的是全审查制,即默认提交实审。美国发明申请的实审制度也不像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这样,必须公布后才进入实审,也就

  • “抵触申请”-制度浅析

    在与中国专利申请打交道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听到一个术语“抵触申请”,而且了解到“抵触申请”有可能会破坏在审申请的新颖性。这时,你不免会产生疑问,什么是“抵触申请”?其和在审申请对比时是按照申请日判断还是公开日?自己递交的申请会构成自己递交的另外一件申请的抵触申请吗?对此本文会提供解答。另外,严格来说“抵触申请”主要是中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个名词,但各国专利申请审查中其实都有类似的概念,而在细节的规定上,各个国家又都有一定差异。我们这里也会对中国之外主要国家专利申请中与“抵触申请”类似的制度做个简介

  • USPTO将于2022/6/7起停止发放纸质版商标注册证书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期公告,从2022年6月7日开始,USPTO将停止发送商标注册证书的纸质版,只签发电子版。此举能让商标所有人更容易更快收到证书,同时也是USPTO进一步数字化和精简服务的体现。USPTO会将电子版的商标注册证书上传到“商标状态及文件提取系统”(TSDR,Trademark Status and Document Retrieval system),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商标所有人和所有记录在案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一个链接,收件人可以在商标注册成功后通过此链接访问证书的电子版。完整的注册证书副本可供随时免费查看、下载和打印。虽然自2022年6月7日起,

  • 美国发明人纠纷的举证责任知识-以美国汽车安全装置专利发明人纠纷为例

    【长文简述】谁是发明创造真正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争议属于专利纠纷的一种类型,由于中国是遵循职务发明制度,所以关于专利发明人的争议纠纷比较少;然而对于美国发明来讲,关于发明人的界定,法条 37 CFR §1.45(c)指出,只有对发明做出实质贡献的人才可以作为发明人,即遵循发明人制度。因此本文以美国汽车安全装置专利发明人纠纷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发明人纠纷的举证责任知识,以及与大家探讨该案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背景2001年的时候,Ms. Wagner在护理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患者中得到启发,着力于为儿童设计一种安全背心。该背心具有

  • 2017-2021年中、欧、韩、日专利相关数据概览

    在之前的文章中,跟大家分享了USPTO-2021年美国专利相关数据概览,此次数据搬运工再次上线,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欧洲专利局(EPO)、韩国特许厅(KIPO)、日本特许厅(JPO)公布的各项专利数据报告分享给大家。

  • 中国专利权利的终止及恢复

    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其他会导致专利权利终止的情况有: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存在手续不当或者费用缴纳不全的情况;专利被宣告无效;发明和实用新型一案两报,发明授权前放弃实用新型等。专利权失效后,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恢复的。比如漏缴年费,有6个月的缴纳滞纳金的期限,专利权终止后,也有一次机会办理恢复权利。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同时也有很多专利权由于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授权,或者主动放弃,甚至是专利权人

  • 外国同族申请审查历史对美国本案诉讼的影响

    长文简述:有很多企业会基于一件发明同时向多个国家递交申请,这些专利即构成同族专利。但是这些同族专利有可能会收到各国不同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做出适应修改后,可能会取得不同的保护范围。而如果这件专利在美国涉及了专利诉讼,同族专利的审查历史或者保护范围,对美国专利诉讼是否会产生影响?这个没有绝对的答案,需要根据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来看。整体来说,这类外部证据被参考的概率很小,但是不排除在法院无法依靠内部证据准确界定某些术语表达时,可能会进一步参考外国同族申请历史作为辅助。概述:结合企业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

  • 中国最新加入的海牙体系,到底是什么?

    前言海牙体系全称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共有68个缔约方,主要包含两部国际条约:1960年的海牙文本和1999年的日内瓦文本,是继巴黎公约后的又一种国际外观申请体系。2022年2月5日,中国成为1999年文本的第68个缔约方和海牙联盟的第77个成员。1999年文本将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海牙体系的主要成员海牙体系作为国际性的外观申请体系,涵盖了全球诸多国家,其中美国、日本、韩国、欧盟、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等主要国家和地区都是海牙协定的缔约方,中国也于今年正式成为海牙体系1999年文本缔约方的一员。海牙体系的特点

  • EPO & JPO官费将于2022年4月1日上调

    Part 1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官费上调通知根据2021年12月15日欧洲专利局行政委员会决议,欧洲专利申请官费会有所调整,且新费用标准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1]。考虑到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有欧洲申请的需求,现将欧洲官费主要项目整理如下,以方便相关企业了解欧洲官费的价格及相关修改。项目调整前官费(欧元)2020年4月调整后官费(欧元)2022年4月调整后官费(欧元)调整幅度(欧元)申请阶段欧洲专利申请在线提交译文,或PCT国际申请进入欧洲阶段在线提交译文或修改文件90951005电子申请费(不超过35页)1201251305非电子申请费25026027010超页费

  • 美国申请中的继续审查请求(Request for Continue Examination,RCE)简介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介绍到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递交专利申请后,如果审查员认为申请具有可专利性方面的缺陷,会针对这些缺陷向申请人发出驳回(Rejection,Office Action的一种)。如果在收到“非最终驳回”(Non-Final Rejection,又称 Non-Final Office Action)后,针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做出的答辩或修正没有成功克服先前的缺陷,那么申请人很有可能会继续收到审查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封审查意见会是“最终驳回意见书”(Final Rejection,也是Office Action的一种,以下简称“最终驳回”)。
    收到“最终驳回”后,从程序角度来说实质审查已经基本结束,权要的内容已基本“锁定”,审查员有充足的理由拒绝考虑申请人提交的修改与争辩,申请人相对应的可采取几种手段:1. “永远的试行途径”-AFCP;2. “最常见的手段”-RCE;3. “最极端的手段” – Appeal。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有对这几种方式的简要介绍,也专门介绍了AFCP。这次我们就单独介绍RCE的详细情况,希望对申请人有所帮助。

  • 最终驳回后再考虑试行计划2.0(After FinalConsideration Pilot, AFCP)简介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我公司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介绍到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递交专利申请后,如果审查员认为申请具有可专利性方面的缺陷,会针对这些缺陷向申请人发出驳回(Rejection,Office Action的一种)。如果在收到“非最终驳回”(Non-Final Rejection,又称Non-Final Office Action)后,针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做出的答辩或修正没有成功克服先前的缺陷,那么申请人很有可能会继续收到审查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封审查意见会是“最终驳回意见书”(Final Rejection,也

  • 日本专利申请的加速途径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七星天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随着中国和日本的合作越来越广泛,有不少中国企业开始在日本申请专利。关于日本专利申请的基础知识,我们之前已经介绍过,详细可见日本专利申请简介(上篇)日本专利申请简介(下篇)。最近我们遇到一些申请人的咨询,在日本申请了专利,是否有加速的途径。今天我们就跟大家分享一些日本专利加速申请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日本特许厅(Japan Patent Office, JPO)为了满足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进行加速审查的需求,提供了多种加速审查途径供申请人进行选择,以适应不同申

  • 简说日本和欧洲专利申请分案制度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七星天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分案制度[1]的背景近年来,申请人和代理人越来越多的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对技术进行更为充分的专利保护。其中,分案申请也成为申请人关注的技术保护途径之一。分案制度的设立一般是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相对应的。“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创造”,这是专利申请中对于单一性原则的规定,而该原则也被各国专利法普遍采用。设立单一性原则,可以更好地让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管理、检索和审查,也便于日后专利权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更便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准确界定以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制度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我公司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我们接触到不少中国企业,在递交美国或其他国家专利申请之前,并不了解中国专利申请的保密制度。因此他们往往到了递交海外申请的最后关头,才匆匆忙忙递交保密审查申请,有时不免对专利申请的进度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很多申请人有疑问,什么是保密审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保密审查?今天,我们来聊聊保密审查制度,希望大家看完本文后,对保密审查制度会有更深的了解。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什么是保密审查。简单来说,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就是要对专利进行初步的审查,看专利

  • 专利新颖性宽限期简介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我公司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对于发明,最好是先申请专利再公开。但是,企业有时也会遇到专利还未来得及申请,自己的发明却需要或已经被公开的情况。譬如,企业还未来得及提交专利申请,和其发明相关的产品就需要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另外,有时由于对专利制度的不了解或不重视,也会出现企业在还没有递交申请时就把发明公开了(如在展会上展出)的情况。那么,当发明还没有申请专利就被企业公开,如果之后再去提交专利申请,是否还符合专利新颖性的要求呢?为了公正、合理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 英国脱欧对欧盟外观设计的影响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我公司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英国脱欧事件[1],作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已经对欧盟相关的很多行业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将从英国脱欧对欧盟外观设计的影响,向各位申请人介绍后续欧盟外观设计保护的发展方向。众所周知,目前英国脱欧协议已于2020年1月24日批准,英国已于2020年1月31日格林威治标准时间晚上11点正式脱欧。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为英国脱欧过渡期,期间欧盟法规在英国仍有效力。那么,针对英国脱欧之后的欧盟外观设计,我们需要了解哪些注意事项以及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 PCT申请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试点项目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我公司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递交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申请来进行专利布局。相应的,关于PCT申请的重要资讯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今天我们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PCT申请检索单位方面的最新动态,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多多关注。此前,在2019年11月12日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CNIPA”)与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EPO”)第十三次局长会议[1]上,中欧两局就“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达成共识。这一新闻引起

  • 中国专利申请分案递交中的问题解读

    本文由七星天整理。如需使用请与我公司联系获取授权,并注明出处。在中国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一件专利申请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发明技术点,或申请人希望延长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可以通过对母案提出分案申请来实现。但是在提出分案的过程中,也会碰到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分案提出的时机、提出分案的实质条件等等。那么小编就带大家来解读下中国专利申请分案递交中的问题。首先,我们来看下分案申请的主要的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

  • 各国专利局对于申请人大小实体的规定—美国、加拿大、印度和墨西哥介绍

    各国专利局对于申请人大小实体的规定—美国、加拿大、印度和墨西哥介绍

  • 各国专利年费维持费概述(下篇)

    各国专利年费维持费概述(下篇)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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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新颖性宽限期简介

    专利新颖性宽限期简介

  • 英国脱欧对欧盟外观设计的影响

    英国脱欧对欧盟外观设计的影响

  • PCT申请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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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专利申请分案递交中的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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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国专利局对于申请人大小实体的规定—美国、加拿大、印度和墨西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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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国专利年费维持费概述(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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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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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专利申请官费上调通知

    美国专利申请官费上调通知

  • 如何利用官方专利数据库查询专利信息?——常见国家和地区专利数据库简介(上)

    结合大家常问到的一些问题,我们整理了常见国家和地区专利数据库的信息,包括:官网链接、专利状态和官文查询、专利文本下载、年费查询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规。

  • 关于东南亚国家实审方式介绍(下) —— 泰国、马来西亚

    关于东南亚国家实审方式介绍(下) —— 泰国、马来西亚

  • WIPO发布《知识产权事实与数据2023》

    2024年1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知识产权事实与数据2023(IP Facts and Figures 2023)》,概述了全球2022年的知识产权活动,涵盖五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在这里,我们摘取并翻译了部分信息跟大家做一个分享,方便大家了解当前全球知识产权的形势。

  • 如何巧用PPH加速美国发明专利审查?

    通过PPH对美国申请提起加速,通常可以有效加快该美国申请的审查进程当前有较多中国申请人,对美国专利申请的有加速度的需求。

  • 关于东南亚国家实审方式介绍(上) —— 新加坡

    关于东南亚国家实审方式介绍(上) —— 新加坡

  • 台湾专利申请简介

    台湾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发明专利,新型专利(即实用新型专利),设计专利(即外观专利)。本文七星天将围绕着三种专利类型,向各位介绍一下台湾专利申请

  • 欧盟外观设计

    对于欧盟国家的外观专利申请,不少国内申请人了解的并不多。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在欧盟国家的外观保护有哪些门道。

  • 中国专利申请中的PPH加速审查制度

    通过之前的中国专利申请中的加速方式之一-优先审查制度,大家应该对优先审查制度有所了解。本次将继续为大家讲述介绍另外两种加速审查的机制中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审查机制。

  • 中国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与美国专利申请上诉程序比较

    利申请复审程序与美国专利申请上诉程序比较,本文将详细讲解。

  • PCT申请中关于优先权的常见问题解读

    本文将为大家解读一下PCT申请中关于优先权的一些常见问题。

  •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几种需签署文件简介(下)—

    Declaration和Assignment是需要发明人签署的。但是,实务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企业作为申请人要递交美国申请时,发明人已经从企业离职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及应对这种情况呢?本文将给大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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