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实务论坛 >> 美报告显示:巴西申请一个专利要等10年,中国2.9年排第二?
详细内容

美报告显示:巴西申请一个专利要等10年,中国2.9年排第二?

时间:2016-12-21     【原创】   阅读

日前,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斯卡利亚法学院保护知识产权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PIP)发布了一份关于全球专利行政滞后的研究报告《创新的漫长等待:全球专利滞后问题》(The Long Wait for Innovation, The Global Patent Pendency Problem)。该报告研究了11个典型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周期数据,分析了专利申请滞后的危害,并对一系列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专利授权周期统计: 中国排第二,仍在提速

报告统计了11个国家2008-2015年之间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平均时间。

微信图片_20180204105730.bmp

图1 2008-2015年之间选定国家的平均授权时间(单位:年)


      可以看出,在报告选定的11个典型国家和地区中,2008-2015年间专利授权平均周期最短的韩国为2.8年,中国以2.9年排在第二位。印度、阿根廷等国专利授权平均时间长达6年以上;泰国和巴西则更为滞后,专利授权平均时间需要10年以上。


微信图片_20180204105735.jpg

图2 选定国家过去几年的年平均授权时间趋势(单位:年)


报告还统计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年平均授权时间的变化趋势(图2)。其中2015年授权平均时间在4年以内的国家被划分为低滞后组,包括韩国、中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平均授权时间在4-8年的埃及、欧洲专利局(EPO)、印度被分为中等滞后组,泰国和巴西则被分为高度滞后组。

在图2的趋势中也可以看出,相关国家近年来的专利授权平均时间也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其中日本在2010年之后出现了显著的专利授权提速,平均授权时间从2008、09年间的6年以上快速下降至2015年的3.3年。中国、美国与日本类似,近年来也整体表现出专利授权平均时间提速的特征。而欧洲专利局、巴西、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则表现出平均授权时间推迟的趋势。

微信图片_20180204105741.bmp

图3 2008-2015年之间选定国家的年平均授权时间统计(单位:年)


报告认为,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和韩国这样的新兴国家正在“拥抱技术创新专利授权所带来的良机(…are embracing the opportunities presented by patented innovation)”,并且正“高效地审核专利申请(…they process patent applications efficiently.)”

原因:行政效率与专利质量之间的平衡选择

09年经济危机以来,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化的进一步提速,全球专利申请整体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但各国专利行政尚没有完全跟上专利申请激增的步伐,“专利行政滞后”成为很多国家普遍遇到的问题。

报告认为发生专利行政滞后比较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存在几方面原因:

一是缺乏专业人员如巴西和印度专利局均显著缺乏足够有专业水准的审查员。巴西专利局不仅缺乏专业人才,而且还时常遭遇罢工和停工的影响;印度专利局2012-2013年仅仅拥有总共201位审查员,仅比2005-2006年时增加了61人

二是授权前的审查环节繁琐报告认为一些国家在授权前的审查环节繁琐,客观上延迟了专利授权时间,印度和巴西再次被列为此类的典型。

三是平衡专利授权速度与授权专利质量报告认为专利更好地平衡专利授权速度和质量会使得专利授权需要适度的时间,过快的专利授权速度可能导致低价值专利数量显著增加。

四是部分国家缺少专利审查提速的机制和解决方案

报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1)雇佣更多优秀的审查员以处理更多和更复杂的专利申请;

2)多国家间的专利组织协同工作;

3)去除冗余的专利审查过程;

4)建立专利审查提速机制和通道。

七星天说

乔治梅森大学关于专利行政滞后问题的研究报告为人们描述了全球不同国家间专利审查效率的差异和原因。对于专利申请人而言,了解这一差异的存在很有必要。七星天认为,在进行海外专利申请和布局时,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专利行政滞后的客观存在,申请人需要进行必要调查或咨询专业机构,以保证自身能够在确保专利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由于专利授权延迟所带来的时间和损失。

就美国专利申请而言,申请人可以合理利用加快审查程序以便在美国更快地获得专利授权。美国专利申请的加快审查程序通常有以下几种:

1)加速审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适用于发明专利和设计专利申请。申请加速审查,申请人首先要递交加速审查请求并支付相应费用。其次,专利申请本身和后续审查过程中必须满足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2)优先审查(Track One),与普通加快审查相比,优先审查无需提交USPTO认可的检索报告,也无需满足会晤等要求,权利要求数量限制也有所放宽,申请人只需填表、缴费即可享受优先审查,因此,该方式受到申请人的普遍欢迎。

3)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加快审查。

4)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申请人的加快审查。

5)一审会晤程序(First Action Interview Pilot Program)。

6)一般的审查员会晤(Examiner Interview)。

不过,由于各国专利行政机构所实施的加快审查程序不尽相同,其涉及的细节也相当复杂,通常也需要使用英文或本国语言应对,对申请人来说,自主处理加快审查并不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