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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鉴的应诉宝典 Apple靠它躲过$6.25亿侵权赔偿 (上)

时间:2016-08-04     【原创】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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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美国东部时间7月29日发布的消息,Apple于7月26日依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高院)上月明确的PTAB可沿用“最宽泛权力要求解释范围标准(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Standard, BRI)”[1],递交至德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的中止诉讼动议(Motion to Stay)[2],帮助其成功逃过了$6.25亿的巨额侵权赔偿[3]。

如今,通过各种应诉策略(如PTAB的专利无效程序)进行反击已是常态。然而,对美国联邦诉讼应对机制仍不甚谙熟的内地企业来说,反击能力还无法像美、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拥有较多应诉经历的企业那样,这也导致了这些企业频频遭遇败诉和禁售的窘境。

面对这样的被动局面,Apple的应诉机制无疑成为我们借鉴的对象。今天,七星天将以Apple应诉策略为例,跟您聊聊如何应对美国专利侵权诉讼。

引子: BRI和Cuozz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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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9月16日生效以来,PTAB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给许多专利权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据统计,2015年,在对于权利要求发起挑战的396起无效申请中,有250个申请被批准,即IPR的无效率高达82%[4]。如此高的杀伤力也引来了专利权人的不断非议和反击,其中最出名的当属Cuozzo因不满IPR使用BRI标准而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告上了高院的案子。

下面,就让我们用一张图来总结一下Cuozzo案的始末[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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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Cuozzo时,高院的大法官们普遍认为[7]:

       1.    BRI有助于保护公众的利益(如,防止专利流氓的肆意侵扰);

        2.    PTAB所使用的BRI是遵循高院的“雪佛龙标准(Chevron Standard)”[8]

       3.    BRI的使用还可以有效地避免权利要求范围太过于广泛;

       4.    BRI所带来的是整体上对专利申请的改变,使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更加谨慎,并不会对专利权人造成所谓的不公平;

      5.    PTAB和联邦地区法院在复审和评判专利的权利要求时,遵循的标准本身就不同:一个属于行政机构,而另一个是法庭的标准

依据以上几点理由,通过投票,高院最终明确:

“PTAB将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权利要求解释范围标准,并驳回了有关要求PTAB的权利要求解释范围与联邦地区法院的解释范围统一的请求;并重申专利权人不能够就PTAB的专利复审调查决定提出上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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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宽泛权里要求解释范围标准”的沿用和Cuozzo的败诉给了Apple再次挑战VirnetX专利有效性,从而逃过巨额赔偿的机会。就在高院对Cuozzo案做出最终裁决仅一个月后,Apple向德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递交了中止诉讼动议,请求法院能够中止之前的赔付给VirnetX公司6.25亿美元的判罚,一切待PTAB对VirnetX的专利有效性做出最终裁决后再说。

谈及Apple和VirnetX之间的专利纠纷可以追溯到2010年8月11日。从2010年到2013年,VirnetX一共向Apple发起过5次侵权控诉。截至目前,2010年至2012年的3起控诉仍在德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而法院的陪审团责令Apple对VirnetX进行赔偿6.25亿美元的案子,是2012年11月6日发起的6:12-cv-00855案。

VirnetX是网络安全软件和技术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致力于确保网络实时通讯(Real-time Communications over the Internet)的安全,其中包括了4G LTE安全[10]。

VirnetX表示,Apple的iPhone 、iPod Touch、iPad和台式电脑等产品均支持VPN,而当这些产品在运行时Apple指定使用的“Mountain Lion”运营系统侵犯了其持有的6项专利[11]。

此案经过了6年的审理,2016年2月3日,联邦地区法院的陪审团(Jury)裁定,Apple的上述产品所指定的运营系统的确侵犯了U.S. Patent Nos.7,418,504 and 7,921,211,此外Apple的VPN点播功能(VPN On-demand Function)继续侵犯U.S. Patent Nos. 6,502,135 and 7,490,151,并作出了6.25亿美元的判罚。

2013年7月16日,Apple向法院递交了中止诉讼动议,请求法院暂停审理。然而,法官Davis拒绝了Apple的动议。

虽然法庭驳回了Apple的中止动议,但是高院对Cuozzo案的裁定给了Apple一个重新提交中止诉讼动议的机会。因此,就在法院驳回4天后,Apple就重新递交了此动议。

Apple在动议中表示:“正如VirnetX之前表示的那样,Cuozzo对BRI的挑战带来了对专利复审结果的不确定性,也表示PTAB有可能会依照新的标准重新对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核。但是,如今高院已经于6月20日做出了最终裁决,并明确了PTAB可以继续沿用BRI标准。因此,PTAB在审核VirnetX时将会遵循BRI标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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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还表示,此次提交中止诉讼动议,一方面是因为BRI的沿用有可能会否定涉案专利的有效性,从而改变法院现在的裁决;另一方面,在PTAB的做出审核决定之前,没有必要浪费法庭的资源去进行一些没有必要的审理。

7月29日,法院的Schroeder III法官肯定了Apple中止诉讼动议的合理性,并对此动议进行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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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肯定是此案的一个转机,即使PTAB最终还是没有无效掉VirnetX的专利,Apple仍旧获得了一个讨价还价机会。

面对Apple应对策略,我们要学的还有很多。七星天将在下一篇中以Apple应诉策略为例,跟您分享如何应对美国专利侵权诉讼。


[1]Cuozzo案的具体详情请参阅七星天分别于6月21日推送的微文。

[2]中止诉讼动议:是要求法院暂时中止诉讼的请求。在专利诉讼中,最常用的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无效程序正在进行过程中,诉讼一方以此为依据,要求法院暂时停止同时进行的根据相同专利的侵权诉讼。在新专利法规定了授权后复审和双方复审程序后,由于新专利法规定美国专利商标局应该在1年之内完成这些无效程序,越来越多的法院愿意中止正在进行的诉讼,等待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无效复审程序结果。--引自《美国专利诉讼规则、判例与实务》,陈维国著,p.198

[3]”Apple Gets New Trials, Scraps VirnetX's $625M Patent Win “, Daniel Siegal, Law360:http://www.law360.com/ip/articles/823395?nl_pk=7602ee70-a639-490f-81f5-3b6bcbbd4968&utm_source=newsletter&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ip

[4]”PTAB Kill Rates: How IPRs Are Affecting Patents “, Law360: http://www.law360.com/articles/699860/ptab-kill-rates-how-iprs-are-affecting-patents

[5]本图来源于七星天,请勿随意使用。

[6]Cuozzo案的具体详情请参阅七星天分别于6月21日推送的微文。

[7]Cuozzo案的具体详情请参阅七星天分别于6月21日推送的微文。

[8]“雪佛龙标准(Chevron Standard)”,也称“雪佛龙依从(Chevron deference)”,来源于198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雪佛龙美国(Chevron US)诉美国国家资源保护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Inc.)一案做出的裁决,该案是美国行政法领域的一个里程碑案例。它明确了在成文法立法不明确的领域,行政机关有权依据实际制定合理规定的原则。即,当一项立法因存在不清楚的地方而引起分歧时,行政机关有权利制定合理的规定,而AIA之所以模糊是因为是其并没有对于IPR的权利要求解释范围的合理性进行具体细化。

[9]”High Court Refuses To Change PTAB Claim Construction Test “, Ryan Davis, Law360: http://www.law360.com/ip/articles/802193?nl_pk=7602ee70-a639-490f-81f5-3b6bcbbd4968&utm_source=newsletter&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ip

[10]”About VirnetX“, VirnetX: https://www.virnetx.com/about/

[11]”VirnetX Inc. et al v. Apple Inc. “:RPX:https://search.rpxcorp.com/lit/txedce-140694-virnetx-v-apple

[12]Apple’s Renewed Motion to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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