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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的专利期限调整(PTA)

申请人的专利获得授权后,往往会比较关注专利的保护期限。虽然专利期限的基本规定很简单,发明一般是20年,外观是15年,但是在具体计算专利有效期时,还是有很多细节要考虑进去的。

譬如有些申请人在收到美国专利授权书时,会看到关于专利期限调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 PTA)的说明。以下是一个截图示例:

                                              截图示例.png

这时他们就会产生疑问,PTA是什么意思?这个是如何计算的?在本文中,我们将跟大家详细分享一下PTA的含义以及计算方法。

一般情况下,美国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保护周期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二十年。而如果专利申请过程太长,会占用专利的“生命周期”,因此美国提供PTA作为延长某些专利期限的一种方式。简言之,PTA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基于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情况将专利的“生命周期”延长相应的时间。

在专利申请正式授权成为专利之前,USPTO会根据在审查过程中出现的延误来确定PTA的长度。目前,对于大多数申请来说,PTA都是0,即专利期没有延长,但也有少部分申请会得到长短不一的延长;PTA确定之后,USPTO在专利授权阶段,会发出专利期限调整的决定。如果申请人对此有异议,可向USPTO提交重新计算PTA的请求。

下面我们来对美国专利PTA天数的计算方法做一个简单介绍[1]。简单来说,PTA天数与“审查员造成的延迟”、“重叠时间”和“申请人造成的延迟”这几个要素相关。下面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这几个要素的含义。

要素一 审查员造成的延迟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何为“审查员造成的延迟”,此类延迟可以分为3类。

A类延迟为审查员在审查专利申请过程中拖延造成的延迟,即官方通知或回复延迟。A类延迟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审查员应在申请之日起14个月内,下发审查意见,如限制性要求(Restriction Requirement)、非最终驳回(Non-Final Rejection),授权通知书(Notice of Allowance)等。超出14个月的天数,即为审查员造成的延迟,计入此类延迟。

  • 审查员应在申请人递交答辩或者提出上诉4个月内,下发下一个审查意见。如审查员未在此期限内下发,超出4个月的天数,也计入此类延迟。

  • 审查员应在申请人缴纳授权费的4个月内给予授权(如果案件已无任何问题)。否则超出4个月的天数,也计入此类延迟。

B类延迟是指申请未能在3年内授权。由于USPTO造成的延迟,导致专利申请从申请日到授权日的时间超出3年,超出3年的天数,计入B类延迟。不过此类延迟不包括以下情况:申请人要求继续审查申请(RCE)所消耗的时间,专利进行诉讼,上诉复审所消耗的时间等。

C类延迟是指程序中干扰延迟。譬如USPTO在处理因保密命令(Secrecy Order)、派生诉讼Derivation Proceeding)或者某类上诉情况等特殊程序中造成的耽搁。

要素二、重叠时间[2]

如上述A类延迟与B类延迟或者A类延迟与C类延迟有重叠时间,这部分时间应当扣除。

要素三、申请人造成的延迟[3]

简单来说,申请人造成的延迟是指由于申请人原因,未能及时跟进官方的处理进度或未积极推进申请进度,导致官方延迟做出审查结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     申请人未在三个月内答复专利局发出任何审查意见通知(包括rejectionobjectionargument)

­     申请人提出中止请求、延迟授权请求、放弃申请;

­     延迟缴纳授权费、收到弃案通知两个月内未提出恢复请求、未及时提交临时申请转非临时申请请求;

­     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或授权通知书之日前一个月内提交初步修改或其他修改文件,导致审查员需要发出补充审查意见或补充授权通知书的;

­     因疏忽导致答复审查意见文本有遗漏、答复文本提交后又未经审查员要求主动提交补充答复文件或其他文件的;

­     未及时提交上诉状 appeal brief)、授权通知书发出后提交RCE请求、因申请人原因使申请在递交八个月内仍未处于待审查状态 (in condition for examination)

上述所说的未积极推进申请而造成的申请进度延迟不包括提交IDS或因提交IDS而提交RCE请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IDS所含对比文件应为首次引用,且该IDS需在收到之日起不超过三十天内提交。

理解了以上几种要素,我们再回到PTA天数的计算,简单的计算公式如下:

PTA=审查员造成的延迟(A+B+C类)- 重叠时间 - 申请人造成的延迟

如果申请人对PTA 计算有异议,可以在专利授权后 2个月内(可延长至 5个月)联系USPTO。如果仍不满意,也可以在 180 天内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美国专利制度中PTA的简单介绍。从实务来讲,USPTO会自动计算PTA,不需要专利权人提出请求,只有在USPTO计算错误时才需要要求重算;近几年因为USPTO提高了审查速度,因此多数申请的PTA都是0;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还是有一些申请的审查过程拖延比较久的(导致其PTA不为0),USPTO也时不时会在计算PTA的时候出错,因此对于生命周期末端比较重要的专利(如药品专利),对PTA进行核查是很有必要的。另外,美国专利期限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期末放弃(Terminal Disclaimer)、药品的专利期限延长(Patent Term Extension)等等;因此对专利期的确认应该是一个综合的过程。

如果关于美国专利保护期限有进一步的问题,欢迎咨询七星天。



[1] 35 U.S.C. 154: 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mpep-9015-appx-l.html#d0e303525

[2] Explanation of Patent Term Adjustment Calculation: https://www.uspto.gov/patents/apply/checking-application-status/pair-announcements/explanation-patent-term

[3] Reduction of Period of Adjustment of Patent Term: 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s2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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